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节(2/3)

该编辑还大笔一挥说:“可见对工作表现太过势、毫不给男人留情面的女人,连女同胞都看不过去,举双手赞成该打就打。”

据家暴力的研究显示,赞成大人打小孩、男打女的人,几乎就是赞成“仗势凌人”的势利鬼,因为小孩、女人的个小、力气弱,所以你认为可以赏以老拳。试想,如果她今天忽然长成阿诺史瓦辛格的魄,你敢动一吗?

职场上男女真平等,是理上该争时争,态度上该,千万不要该打则打。

见异思迁不是罪恶,但不断的见异思迁,不如诚实地去看自己心理的欠缺。

天哪,这是哪门结论。这版的主编是女人,还是沙猪?

据该报编辑统计,男士都选敬而远之,不跟恶女斗法,这还堪称理,也给了自己面。可是,选“该打则打,以免被当病猫”的女人,比例上竟然比男人,足以见得潜意识里认为女人欠揍的女人还比男人多。

等待救赎的男女们



姑且不论推挤中被敲到是否自于对方的恶意,认为“该打就打”的人,竟然占到百分之十三,真是令人惊讶,这个报社读者的知识程度是不是有问题?原来有暴力倾向的人,十个中就有一个多,难怪立法院或国民大会的推挤碰撞,上会变成拳打脚踢。

以比例来算,恐怕支持女人一就该揍的女人,一百个之中就七八个。难怪台湾的婚姻暴力比例甚,被揍得鼻青脸的女人,大多可以“有怨有忧”的忍耐,验伤单开了一张又一张,就是舍不得分开,难怪有些老公会认为老姿有被待狂,难怪每个成功的女人都怕被冠上女人。以此类椎,现代赞成尼采名言“看女人别忘了带一”的,也是女多于男了?

女人自己找揍挨?

结果,认为该敬而远之不与相斗的有百分之三十九六;该打就打,以免人家把他看成病猫的有十三二;能忍就忍的占十九;诉诸法律的占百分之三十六三。

在久缺还没被发现从前,谁来你都一样。

有些人穷极一生之力不断地在寻找Mr.Right或MissRight,不断地更换前人,除非他们老了、倦了,否则绝不休止。即使走婚姻,也会发

人们得张开睛,小心这个“为”字。有些声声说,我“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人并没有得到什么利益,只固被死缠打而厌烦不已。

如果以上例是女记者被男主播在推挤中敲了一记,那么,赞成该打就打的人,是不是持“女人应该打工作表现太过势的男人,以免被当成病猫?”

最近我看到一个很离谱的例。某报家妇女版刊了一个“本周主题”内容是:在报社担任摄影记者的A,在某天采访新闻时,为了抢镜,与B台女主播发生推挤,上遭对方用麦克风敲了一记。想起从小到大老师都教导要“男生让女生”大发慨,于是该版读者调查,询问读者,面对职场上日益“”的女同胞,男人应该怎么办?

而职场上男女真平等,是理上该争时争,态度上该,千万不要该打则打。有人说,现代社会中,压制女人的还是女人,以上之“民意调查”竟与此言暗合,怎能不让人对某些女冷汗?

我一直觉得,碰到男女问题起冲突时,女人常常比男人不理。有些时候本不是男人践踏女人,而是女人自己躺到男人的脚下。自己的观念要是扭转不过来。就不要怪男人“要”你牺牲奉献那么多,却只把女人当成踏脚石,一人格尊严也没有。

所以“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而自杀。

“为”情自杀或“为”谁自杀,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让他受益或得到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自杀,那是害了他,使他这一生,论如何会承受罪恶和歉疚,他得到什么好呢?

行为一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牺牲的尚情。常常只是,在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人的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是人类婴儿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衍生而已。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