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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一番,再用普通话跟他沟通,幸运的是,那老板听得懂,先是点点头,再来老脸上露出个和气的微笑,也用港味浓重的普通话叽哩呱啦的回答。
“他刚刚以为你是小偷,”她翻译给外国男子听“或是黑手党要来要钱的。”
“帮我跟他说,我很想,但可惜我不是。”
诺因自我解嘲的道,跟这位老先生纠缠许久,再怎么样的好脾气也快火山爆发。好不容易有个黄皮肤又热心的人愿意解救他。
“我是来买东西的。”
张玮慈当然不会照实翻译,中国人的幽默感并不强。
“你说你想买什么?”
他垂下头,银灰色发丝在阳光的映射下一闪,他很努力的回想布雷克说的那种食物的音节。
“好像是…愿角吧?”
愿角?她闻言脑袋一时之间没有办法理解。
“还是远角?渊销?”诺因拼凑着脑中残余的记忆,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喔!”她恍然大悟,双手一拍“你说的是元宵!”
“对对,就是这种东西。”他松了一口气,笑了开来。
看他笑得好天真,仿佛是完成了一件什么大事。不知道为什么,让她觉得这陌生胡子男的笑容,令人看了便心情开朗起来。
她对老板说了几句话,成功的买到一盒花生跟一盒芝麻口味的元宵,正要从老板手中接过时,却被身后人的大手越过头顶,从中拦截。
“多少钱?”
老板倒是听懂这句话,比出五指。
诺因抽出一张十元纸币丢在桌上,接着自然而然的牵起张玮慈的手,往店铺外走去。
她反应不过来,直到走出店外,才迟钝的抽回自己的手。
“谢谢。”
“我还要谢谢你帮我解围。”他微笑的回答,低下头向她道谢。
现在他才有心情去观察眼前的东方女子。老天!她真娇小!
刚刚牵着她的小手时就惊异她那简直一捏就碎的纤弱,细看她更觉得她娇嫩得很,虽说削薄到紧贴头皮的黑发,跟有点固执的黑色眼眸,又让人觉得她也不是好欺负的。
感觉好像才十五、六岁,象牙色的肌肤也予人吹弹可破的感觉。
“你待会有事吗?”
诺因看看手表,下午四点多,正是享用下午茶的好时间。
“我请你喝杯咖啡好吗?刚刚真的是谢谢你了。”
喝咖啡?张玮慈的肚子突然不争气的狂吼起来,咕噜噜的声音连他都听到了。
她感觉自己耳根一阵热辣,直直烧上脸侧。可是实在控制不住呀!几天都没好好吃一顿了!
“我、我想吃热狗。”她低下头,红着脸,呐呐的说。
他好风度的忍住笑,点点头“我们去中央公园吧!那里有一摊非常好吃的热狗。”
下午时分的公园里,连好几天都没露脸的太阳也拨云探头,为几天来都下雪的纽约带来一丝丝暖意。
诺因领着张玮慈来到一处热狗摊,温柔地询问她想吃什么。
接着,他惊骇的张大了嘴,因为她一口气点了两份超霸大热狗、三个不同口味的甜甜圈、一份加了很多起司的薯片,再加上大杯的可乐。
现代女性不是以减肥为毕生职志吗?她怎敢这么放胆吃?眼光往下移一点,接触到她平坦如飞机场的胸,以及直条条的腰线,他顿时了然的点点头,发育期是该多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