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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尝过而没上瘾者,定是无味觉之人。
“真的?!”他惊诧之余还疑惑了起来。“很少千金小姐会喜欢进厨房的。”
林与彤闻言,为之一愣。“呃,那是我的…兴趣。”差点不小心把自己的状况给说出口了,好险、好险!
“是吗?下决定要让我尝尝。”端懿态度认真。“不过,待会我们到外头走走。”
吃饭的喜悦突地降低大半.她咬着汤匙付了下,问:“要搭船吗?”
“你想搭船吗?”
“不不不!”她死命地摇头摇到晕。
“那就不用,咱们走巷道,几分钟就到了。”
“哦,那就好。”只要别再搭船就好。“我们要出去干么?”
“四处走走,我看我替你准备的衣服你一点都不喜欢,所以,我们到里奥多桥旁去找些你喜欢的。”
他要宠她,想要宠她,只要是她想要的,他愿意全数搜刮奉献在她面前,只为了求得她露出没有伤悲、全然喜悦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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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煦阳微洒的天空下,端懿大手紧扣着她,两人在恍若迷宫般的巷弄里闲走着,来到人群聚集的街上。
“走。”他爱怜地拉起她有点发冷的手,凑在唇上亲吻了下。
她的脸立即红艳得像颗苹果。她真的很拿他没辙耶!
苞着他走进一家店里,明显的品牌Logo就在墙面上,再不济,看装潢她也知道这是一间高档的名牌精品店。
惊讶,还有更多。
端懿走进店里,随即有许多人迎接出来,一个个又是拥抱又是热吻,看得她眼角都快要抽搐。
到底有完没完啊?
“各位,千万别搞错了,今天的主角可是我的爱人。”他以义大利语告诉那群前仆后继的专柜小姐.
林与彤听不懂,却发觉众人的眼睛瞬间都盯着她不放,炽烈如日,她快要被烧出窟窿了。
她走向前,抓着他的手摇头“我不喜欢这里。”这里空间灿亮,摆饰分明,但里头透着火葯味,她很怕一个不小心被炸得粉身碎骨。
“你都还没看。”
“我大略看过了,我不喜欢这种风格。”她环顾店里一圈,衣料质地光是用看的就知道绝对是上品,但是设计不得她青睐。
她最受不了蕾丝加身的衣服,更受不了公主线剪裁,也没办法接受那种又柔又媚的粉色服饰。
“你喜欢就说,千万别为我省钱。”怕她有所顾忌,端懿连忙提醒。
林与彤不由得笑了。“我是真的不喜欢。”开玩笑,她现在扮演的是挥金如土的婉妤大千金耶,哪能穷酸作态?她可不希望因为穷酸而被他发觉有异。
“那你喜欢哪一种?”怪了,表姐给他的资料全都不适用,到底是怎么搞的?原以为这一切应该可以逗她开心的。
“我喜欢剪裁简单,但是设计有重点的衣服,最主要的是,我喜欢中性一点的服装,带点冷灰调的…那种鲜艳的颜色,我光看到就觉得头很痛。”她受不了那种走起路来轻飘飘的衣服和裙子,而是喜欢贴身又有个性的品味。
“我知道了。”他忖了下,拉着她走出店门,穿过了隔壁街道,再将她拉进一家店里。“请!”
林与彤见状,双眼为之一亮。“对了、对了,就是这种感觉。”架上摆设的服饰大抵是灰蓝、灰绿带着冷调色系,让她看得很开心,情不自禁地用手触碰,哇!质地超好,柔软又绵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