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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妍?”
范书平以为自己眼花了,心想是否他思念过度,才会看到伊人出现在面前?她一样是那么美丽、那么闪耀,看来又帅气又有女人味。
“咳嗯!”她咳嗽一声,掩饰自己的心慌。“听说你住院,我来看看你。”
本想下班后再过来,毕竟工作为重,一整个上午她却心神不宁,趁着午休时间杀过来,自己也不知在急什么?更扯的是,她还用办公室的小厨房做了件蠢事…
或许是对他有一份道义责任吧!毕竟他对她那样付出过,今天听到他住院的消息,她身为“前女友”来探病也算正常。
范书平又惊讶又高兴,双手拨了拨头发,怕自己病容太憔悴,解释道:“只是点小病,没什么大碍,不好意思,今天还请我以前的学生去帮我送信。”
“何必麻烦,你贴上邮票,请邮差寄不就好了?”现代人都用网路通讯,写信已是少之又少,更别提亲自送到家,完全是古人作为。
她说得没错,但他坚持自己的原则。“不,那意义不同,明天开始我会亲自去送信的。”
她听了差点气炸。“你都住院了还要跑步来我家?”
他保证道:“你放心,我身体一向健康,很快就好了。”
“傻瓜!我真想敲开你的脑袋,看看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般什么?害她担心得要命,结果他自己毫不在乎,就为了送那一封情书,值得他如此卖命吗?
被她责骂,他却只是笑,害她骂得也没劲了,放下提袋,拿出保温壶,故作若无其事地问:“不跟你抬杠了,我先问你,医生说你可以进食了吗?”
“嗯,清淡的都可以。”就像他现在吃的豆腐青菜白萝卜,无味到像昨天的报纸。
“那就喝汤吧!膀蛎冬瓜汤。”
扒子一打开,热呼呼的白雾冒出,他闻到鲜美的汤味。“是你买的?”
“我…我煮的啦!”她承认得有点不情愿,天知道她发什么神经,吩咐助理去超市买材料,自己在小厨房就煮了起来,反正煮都煮了,就带来给他喝。
“真的?”他喜出望外,差点没跳起来。“我要喝!”
“小心点,别烫着了。”
看他牛饮的速度,像怕有人跟他抢,会不会太夸张了点?
他一时又急又喜,喝得是紧张了点,现在才想起应该慢慢品尝,感动不已地说:“不烫、不烫,刚刚好,太好喝了。”
瞧他一连喝了两碗,她忙劝道:“你别喝那么多,肠胃可能会受不了。”
“怎么会受不了?你煮的我绝对要喝完。”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再次生病住院都值得。
“你这人实在…”让她佩服到五体投地,饶是她阅人无数,也必须承认,此君难得一见。
“对了,”他还有更劲爆的消息要告诉她。“我报名了探戈初级班,才刚从基础学起,不是很纯熟,但总有一天,我一定可以向你邀舞的。”
上次见识到她和那位男伴的功力,他知道自己跟人家差得远了,但他不肯放弃任何希望,即使要学到脚抽筋、腰闪到,他愿意全力以赴。
为了开车载她去兜风,他必须追上她的脚步,让她愿意和他牵手共行,有目标的人生是多么有意义,他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源源不绝从心发出。
“你真是…”她摇摇头,彻底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