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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但那也不过就是一瞬间而已。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活了二十四年,泰半时间都是在要什么有什么的生活中下度过,很难接受失败。
“不如我们各退一步吧?”
谢欣菱斜睨他“什么?”
“共同分享?”见她想也不想、毫不考虑便打算一口拒绝,杨恭平抢在她之前开口“与其两败俱伤,不如两者兼得。我们都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是很好吗?”
“好在哪里?”她靠近他,咄咄逼人“你要搞清楚,如果不是你耍卑鄙的手段,我本来就一直在这儿住得好好的,你现在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呐!”
“事情已经发生了嘛!”他一脸无辜的眨眼“喏,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不接受我的提议,三个月后搬家;另一个是接受我的提议,你继续住在这儿,咱俩当室友,房租、水电那些花费,由我全额负责,当是给你的补偿,这样好不好?”
“谁希罕你的钱啊!”她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开口闭口都是钱,你当天底下所有人都跟你一样爱钱啊?”
“我只是希望能表现自己的诚意。”他辩解。
“诚意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吗?”
“不然呢?”
“如果你真有诚意的话,应该马上撕掉你手上的租约,接着向我道歉,说一句你错了,然后从此消失在世界的尽头,再也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杨恭平一脸遗憾的摇头“对不起,我办不到。从我看到这儿的第一眼,我就爱上它了,这里让我有家的感觉,单单只是待在里面,就能让人心情平静、灵思泉涌,整个人好像被温煦阳光围绕一般的温暖。”话锋一转“你真的不考虑一下?”
谢欣菱原本想也不想便打算拒绝,但一想起他方才说的话,却犹豫了。
她可以理解那种感觉…渴望“家”的感觉。
但是他是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一个男人,当室友?
她皱眉,心中两边意见开始拉锯。
答应,她可以继续保有温暖家园,而且不必担心付不起房租,只是必须和一个讨厌的祸水同住屋檐下。
不答应,什么都不必说,她除了失去住了三年的家,还得因为搬家荷包失血,为找屋耗费精神。
算来算去,怎么想都是前者划算。
只是,这不等于向这个男人认输了吗?她怎么可以让他得逞?若不是因为他,她根本不需要面对这种两难。
谢欣菱思索良久,最后终于下了决定。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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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疯了吗?”
斑亢音量引来其它工作人员注意。
“嘘…”当事人杨恭平却还气定神闲的示意他小声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