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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4/4)

,仪翎反而觉得这个人长得真不错,且还有点面善,方正的前额,挺直的鼻梁,浓浓的眉,眼睛是属于细长型的,在他脸上就是刚刚好,炯亮有神,很引人注目。重点是他的唇竟是粉红色的,像女孩子,不知道尝起来是不是像梦中一样柔软…

咦?她怎么一直盯着人家的嘴唇猛看?要是被对方发觉不就糗大了?!

不行不行!振作振作!原来自己也是个大色女!

仪翎心虚的想。

“你…找我有事?”他那具有穿透力的眼神竟让她有点害怕直视他的双眼,这是她第一次碰上让她不知所措的人。

“路过时看见你躺在这里,只是想认识你。”博伦阖上手中的书。本想利用她睡觉的时间看一些,可惜注意力不断被身边的娇娃勾去,根本没法专心。

“认识我?为什么?”除非他在哪儿见过她或听过她的事。嗯,这么说来,她倒忆起这个问题“你有点眼熟,我们见过吗?”

嘿!这句话怎么有点像那三流的搭讪台词?

博伦乍听有些哭笑不得,想他韦某人校内校外就算没有走透透,但名气可响亮了,这个俏丽的小妞竟不认得他,连前天那场戏剧性的演出都不能让她记住他,真失败!

“我叫韦博伦,法津系四年级,很荣幸认识你。”

他伸出右手,仪翎大方的伸出手与他交握。

他的手果然如她想象中那样滑腻,这个没吃过苦头的少爷,肯定是个独子!反观自己独立在外,被洗衣煮饭操劳过的粗糙双手,心中漾起一波异样的感觉。

“为什么想认识我?我应该不会对你有兴趣。”

博佗没有忽略她用了“应该”两个字,这表示她心中也有疑问,对两人的发展有着不确定性,并没有一下子完全否定。

“前天我们在餐厅见过,‘你的’咖啡还泼了我一身。”为免日后得解释,博伦选择把话说开。

“原来是你!”仪翎一下于豁然开朗,难怪她会觉得那么眼熟,连名字也有点熟,原来是那天那个花花公子。

等等!花花公子、外表斯文、乱交女朋友、没原则,她怎么可能喜欢这种人?简直是则笑话。

“再见。”仪翎二话不说拿起自己的背包,拍拍屁股准备走人。

“等等!”情急下博伦一把拉住她的手。他可急了,要是这样被三振出局,下次很难找到独处的机会向她表白,他可以感觉出她强烈的性格。

“干么动手动脚的?我跟你很熟吗?”仪翎愤怒的甩开他的手,然后觉得有必要的加了一句“我最讨厌没礼貌的人了。”

“对不起!”博伦傻傻的道歉。

为什么说他傻傻的道歉?因为他真的在发愣。

呼!他在心中发出一声赞叹。她骂人的怒颜真是美呆了,向来认为泼妇骂街的嘴脸是最难看的,但为何这个女人能将这句古谚完全颠覆?

那发亮的眼仿佛阳光下璀璨的钻石般闪耀,樱唇有如粉红色的珍珠般温润饱满,最绚丽的是她凝脂般的肌肤散发出的光彩,当她叱责人的同时,他可以看见有道无形的光线向他射来,真是叹为观止,害他好想尝尝她的味道。

“好想吻你。”他未经考虑就脱口而出,此语也许又会引得她勃然大怒,但他并不后悔,他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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