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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你承认你进去程先生的工作室四次吗?”
“你不告诉我,我也不奉告。”
“厉害,小姐。”他声音冷淡。“我想你在难过好友背叛了你是吗?大可不必,她不得不把一切说出来,免得程先生控她监守自盗。当然,她也为你辩驳,说你是个诚实的好女孩。我这样说,你是不是舒服一点?”
“是。”
他轻笑一声,似在笑我的老实。
我不悦,遂一言不发。
“现在你可告诉我,你进去设计室几次?”
“四次。可是我根本没见到什么设计图。”
“保留你的自诉待见面时谈。张小姐,明天你方便过来一趟吗?还是由本人亲自到府请教?”
请教?假惺惺的客套!明指我是小偷,连怀疑也不怀疑一下,这种人真过分,可能比“四丽”还难缠,我才不理他。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没有其他情报可提供。”
“你的意思是拒绝合作?”
“不是拒绝,实在不开我的事。”
“我明白了。”他出口惊人:“你年轻不明事理,我不见怪,我将找你家的大人谈一谈,也许他们会出面劝你为自己洗清冤枉。再见,张小姐。”
“喂,喂!”
他真挂了电话。他真的说到做到?
要是被姨丈、姨妈知道有人怀疑我是贼,我不如死了算了,虽然我很清白,可是怎么证实呢?
对了,与其由外人进馋,不如我自己去报备,好在姨妈知道凡凡在“伯爵金星大厦”工作,她一定会同情我受了不白之冤,而姨丈顶多告诚我以后别去那种地方,不至再生其他风波了。哼,让姓路的去枉作小人好啦!
我拔腿要走。电话铃唬了我一跳,赶紧先接了。
“喂!”
“张小姐?抱歉,我找这家男主人张先生。”
又是路华。他好狡猾,竟然要抢在我前头去告状。
我对著话筒一字字的说:“这里没有张先生,你再打十次来也找不到张先生。”希望他听出我的不满。
一阵沈寂。
“张小姐一个人住?”
突然的柔和语气使人不好太强硬。
“没有,我住亲戚家。”
又无声一会。
“你为什么害怕出面?你不是自认什么都没做吗?”
我照实说:“你说我是小偷,我讨厌你,不想见你。”
“我何时说过你是小偷?我不过将程先生、简小姐说的话拿来向你求证而己。你说话这么老实,倒真今我讶异。”
他在责备我说讨厌他吗?“因为你说话的用语、口气,让我觉得你己认定小偷是我。”
“请不必如此敏感。偷服装设计有何用?卖给另一个服装师吗?这必须调查你有没有这一方面的来源。还未展开调查之前,我怎会直指谁是小偷呢?”
然后他缄口不语。我也莫名所以的静默著。
“喂,你怎么不说话?”他突然不耐烦起来。
“我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