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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呀。”她睁着一双圆滚滚的妙目,认真的说:“这里真的有人拦路打劫呀。”她一脸的神秘“我就常常看到耶,真的有强盗呀。”
“有的话我就打得他落荒而逃。”他意气风发的比划着拳头,还很豪迈的大口大口的吃肉。
她下巴骄傲的一抬“打得人家落荒而逃,只怕你没本事吧?”
“我怎么…”会没本事都还没说出口,他身体突然晃了一晃,往旁边倒去。
王镖头大惊之下猛然站起,抽出了腰刀却摇摇摆摆的转了个圈子,接着摔倒在地。
“怎么啦?”她笑盈盈的抱着膝,看着两个人瘫在地上道:“是吃了什么坏东西头晕,发软吗?”她拿着自己没吃完的肉,撕成一条条的扔在地上“喔,原来肉上沾了蒙汗葯啦,难怪吃了会发昏。”
她刚刚过来的时候早就在右手里抓了一大把葯,假意不知道要吃哪里的在整只獐子上乱抹,然后再用左手撕下干净的背脊肉吃。
她拿过王镖头的水囊将手洗干净后,笑着说:一就说这里有强盗了,你们偏偏不信。嘻嘻!”
她解下两人的腰带将他们绑在一起,再将财物搜刮一空。
“要不是宗政和司马那两个王八蛋,我也不会这么倒霉。”她啐了一口,拿起毫无知觉的王镖头手上的腰刀,还吹了一声口哨“这支破铜烂铁挺重的,拿去当当看值多少钱。”
她现在身无分文,虽然有黄金打的铃铛,不过那是她的宝贝,不能花掉的,所以才会客串一下强盗,弄点盘缠继续她的游历。
她才不想那么早被逮回去,她还没有玩够呢。
她边走边审视自己的收获,发现一个精致的檀木盒里居然放着晶莹剔透的水晶铃铛一串。
她大叫一声,欢呼了起来“太好了,真是天该我的!”
她的闺名叫做叮当,从小就爱各式各样的铃铛,虽然水晶铃铛她有,但是却都是很大的,不能配戴在身上,没有这么精致又小巧,适合戴在腕上的。
水晶铃铛发出的是清脆叮咚声,相当悦耳动听,跟她的黄金铃铛声相和,真是说不出的动人呀。
“真棒!”她借着月色蹦蹦跳跳的走着“看样子强盗可以常常当了。”
没钱时抢别人的也不错,要怪就怪他们自己太笨了。
说到笨,她突然停下了脚步“马…”
她干么辛苦自己的脚,不骑那两个笨蛋的马离开哩?可恶,都已经走那么远了,况且她根本没注意自己刚刚走的路线。
现在回去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她会迷路,另一种是他们醒了而且挣脱了腰带,那她就倒大楣了。
唉,错了就错了,骂自己也没用。
看样子只能再抢一匹马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呆瓜送马来呀?
叮当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继续往前走,天也渐渐的亮了。
…。。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叮当恶声恶气的说:“还有买路马。”
这把王镖头的腰刀还真不是普通的重,她用两手拿着手都在抖了,可是还是要很辛苦的将它举在半空中,以增加她的威势。
青天白日之下抢劫,她怕被人家认出来,成了通缉犯就麻烦了,所以拿出帕子来蒙住脸,只露出一双灵活的眼睛。
“很重对不对,要不要休息一下?”景泽遥笑盈盈的微弯着腰跟她说话。
瞧这个抢匪手都在抖了,说个话也得喘上几次,可见得是累了。
他都不知道这条路这么不平安,昨天在茶店里听到威远镖局的王镖头失镖,今天他就遇上了抢匪。
谤据描述应该是同一个人没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