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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知道你也很同情我的遭遇,毕竟,兰斯离爱丁堡就算没有十万八千里远,好歹也是隔山隔海那么远,再怎么巧合,也应该没机会跟他碰上面的,谁知道硬就是走了霉运。”
“汪汪。”
[嘘,你还叫那么大声?小声一点啦,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在这吗?”
“汪汪!”
“臭排骨,我被吓得手脚发软,你还在幸灾乐祸“.”排骨那张狗睑,怎么看就怎么像在嘲弄她似的叫人火大。
“汪!”
她专心的倾身数落排骨,没瞧见前面宽敞的两层楼办公大楼前,赫森这会儿人就站在那儿,此时正神清气爽的跟保罗潇洒道别。
“再见。”
“再见!”他笑着回应,反身才走了几步,就眼尖的瞧见杵在一辆赭红色轿车旁,正弯著腰的姜晏。
怔了怔,他满面笑容的走向她。
“嗨,你还没走呀?在跟谁说话?”说话的同时,他瞧见她脚边的那只大狗。“你的狗?”
抬眼看见是他,她微愕,怎么又是他!
“吓到你了?”瞧她惊讶得像见了猛鬼似的张口结舌,他不自觉的放软语气。
“对啦。”
“那更是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对她扬扬眉,他望向排骨。“我就说停车场哪来的狗叫声呢,啧,它的体型真壮硕,像座山似的吓人,闹起脾气来,你拉得动它呀?”
“呃…勉强啦。”她的神情比说出来的话更勉强。
其实,若是排骨硬起脾气,她根本不是排骨的对手,可是,这种抱怨不适合在此刻道出。
“它是纯种狗?”
拜托,排骨一看就不纯了,他还真是没话找话聊哩!她知道他铁定是故意的!
“它是混种狗。”不待他藉机搭讪,她便忙不迭地先招答案,免得话题一开就没完没了“据研判,应该是圣伯纳限比利时狠犬的血统结合,或许还有别的品种吧,没替它验DNA,所以无法寻根。”
谁知道排骨的父母亲究竟是怎么“搞”的,不但谈起异种恋,还暗结珠胎,甚至狠心的遗弃儿子,让可怜无辜的排骨一出生就变成流狼犬,她在街上遇到它时,它模样瘦瘦小小又乾巴巴的,硬是叫人心疼,而它还紧巴在她腿后,赶也赶不走,她心一软,就将它收留在身边。
罢养它时,瞧它瘦得没几两肉,所以乾脆顺口喊它排骨,结果,才养没多久,它竟变得超级会吃,没几个月就变得又胖又壮,害她荷包大失血—快养不起它。
是她看走了眼,原以为是良伴,谁知道…她凶巴巴的睨瞪了它一眼,这下子可好了,瞧它做了什么好事?竟然将她厌恶的人引了过来。
“汪。”听到有人提到它,排骨快乐的哈起舌头。
“排骨,”眼露责备,她忙不迭的出声制住排骨明显讨好的叫声。
只可惜,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排骨压根就不鸟她的警告,哈著大舌头莫名的雀跃著,还趁她不备转移巴结目标,四脚爬爬,只一个跃步就直接冲到赫森脚边,对他磨磨踏踏的献殷勤…
姜晏脸一红,拉也拉不动它,只好苦著睑,由著它去。
身为一只忠心耿耿的狗,替不识相的主人去巴结老板,拍拍马屁,那倒也无妨,可惨的是,它的行为太、太…太超过了,
这种巴结法,会不会太明显了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是“训练有素”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