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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
引华璋的地方却不是他
的外表,更不是因为他酷得教人叹息,事实上,华璋
本不觉得他很酷,倒不如说他很淡漠,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兴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与他无关。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
更多的注意力。
以后要留在台北念书、工作,不回南
了!
但也因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测起他的
分,以他
上的衣著、品味来看,他应该是附近某家公司的
级职员;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气质而言,他还比较像是艺术家之类的;但他却老是盯著电脑敲打键盘,又很像是专门搞期货
票的,总而言之,他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
总觉得妈妈再婚的家里己经够多酱油瓶、醋瓶、
瓶、
瓶、香
瓶等等,实在不需要多馀的拖油瓶来参一卡,所以,她瞒著妈妈考上台北的大学,而后偷偷跑到台北来安排好一切之后,才打电话告诉妈妈…
那一年,她十六岁。
所以,不久前,当她发现自己每次见到那个俊
得不可思议,却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
雪遇到
般
化了时,她就告诉自己…
他总是随手拎著一台笔记型电脑,有时候吃完就走人,有时候餐后黑咖啡续了十几杯,甚至盯著萤幕敲著键盘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时刻。虽然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不过,久了之后也就习惯了。
但是,华璋从不作亏本生意,所以,她一定得把迷路的心找回来才行,因此,她在发现自己的心已丢失在那个男人的
上的同时,就决定了非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心来补偿不可,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在他那张俊
的脸
上,完全见不著任何喜怒哀乐七情六
的痕迹,但是,在他表面上的淡漠中,华璋却又似乎可以隐隐约约地
觉到他埋藏在内心
的脆弱与无助。
他
上穿的是
级亚曼尼三件式西服,脚上
的是好几万块一双的义大利
鞋,吃的却永远是A餐,而且从来不签卡。
这个男人我要了!
那个男人是餐厅里的老顾客,有时候中午来,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除了偶尔…平均两个月三次左右…会连续两三天没
现之外,差不多每天都会至少来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里最隐密的老位
上,那恰好是华璋负责的桌位。
有一次,当她和他一对上
的那一瞬间,几乎是半秒都不到的刹那间,她似乎瞥见了他乌黑瞳孔中一闪而逝的不知所措。
这一年,她未满十九岁,刚上北
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于忠孝东路商业
华地段一家
级西餐厅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就是说,她已经观察那个男人半年了。
到底是她看错了呢?还是那个男人真是用
沉冷漠来隐藏他的脆弱、他的无助?
不过,大话说起来简单,
起来可就困难重重了。半年来,两人之间唯一的
集只是用餐这件事而已,他来用餐,她请问他用什么餐,到后来连问都不必问了,反正他只
A餐,所以,她就只是把A餐端到他面前而已。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唉!真是赔本生意!
人家说,
睛是灵魂之窗,那么,这个男人似乎
本没有灵魂,因为从他的双眸望
去,他那
邃的瞳孔内仿佛海一般
沉,
沉得教人几乎灭
,却依然搜寻不著半
波狼。
他大概不会生气,也不会不屑,更不会尴尬,或许连
可是,观察了许久之后,她还是不能确定到底是自己的错觉,还是对方的
睛有问题,不但如此,她还把自己的一颗心也给看
去了,大概是当她用心去寻找他那不可捉摸的神秘时,却不小心迷失在他那
黝不见底的瞳眸内了吧!
不过,这些都不是很重要,其实,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一见便教人赞叹不已的五官外貌。他长得真的非常俊逸,只可惜清瘦的
材看起来相当单薄的样
,甚至带
飘逸的味
,
觉上似乎是那
三不五时就生个病打发时间的类型。
所以,刚开始时,她也只不过是很单纯的好奇心作祟罢了。
“狗
!”她毫不犹豫地赏了他的
下一脚,然后潇洒地挥挥手说拜拜!
还敢这么说。
她总不能在放下A餐后,突然发
痴似的对他说:“嗨!老兄,我想泡你,你让我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