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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4/5)

秋色,将四周景象染成白雾朦胧。

有对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睛湿了。

“我又为你写了一支歌。”

“什么歌。”

“再为你痴狂。”

番外

二十岁的严森,那时已是相当高大挺拔的一个“大男人”了。

他不如亚兰德伦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着孩子气漂亮的娃娃脸,更不会像张学 友那样会唱歌,但是大学校园里的他看起来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响的家世背景 ,以及天生具有的贵族气质。

而且最难能可贵的,年轻的他不懂得仗势欺人,也不会装模作样富贵逼人,反而还 非常大方,喜欢讲黄色笑话,喜欢帮朋友追女孩子,喜欢打撞球、喝可乐、对着漂亮女 孩子乱吹口哨,实在和一般男孩子别无两样。

很多男孩子乐于亲近他,他的人缘相当好。

更多女孩子偷偷暗恋他,因为跟他在一起不会有冬天。

所以在大学时代,严森简直就是放狼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够。

原因出在于他拥有许多女性朋友,独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后,几个朋友躲在吧台一边聊天一边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堕落一下就 显不出感性情怀。

严森八成就从那时候起变成老菸枪的。

所谓物以类聚,严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门子弟,大学里就他们几个开跑车、穿名牌 牛仔裤以及皮夹子里夹着各式金卡,招摇乱撞、横行无阻。

话题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来了。

首先胖子先发难。(因为长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细想想,每个人的朋友里好像都有 一个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义”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闲暇带着她 到处刷卡购物,但是对方依然保持适当距离,令胖子恼得快失去外号了。

“妈的,死女人,?什么三五八万的,等我追到你的时候就让你死得很难看。”

严森暗中窃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现在就有够难看了。

确实如此,胖子两只眼睛充满血丝,动作也因过度操劳而显得迟缓,但重点还是在 年轻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气都好看不到那里去。

胖子开口后,其他人都不说话了。原因在--他们也都是受害者,可见这朵花的威 力不小。

只有严森还未身陷其中。

但他还是承认她是一朵美丽的花。

认识她在一场校际交谊茶会,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随便找个不敏感 的话题,两方边喝茶边展开辩论。

他一眼就看到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为她实在漂亮得过火。

她有一头长长鬈鬈褐色的头发,身材很高,腿很长,尤其那张脸,实在教人难以忘 记。她是中美混血儿,两方的优点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还是中文系里的佼佼者,更教人惊奇之余就留下深刻的记忆。

她还有个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听一次就记住了,她叫做--温柔。敢把这两个大 字写进户口名簿的父母,严森更要钦佩。

至于她是不是真的很温柔,因为没交往过,严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温柔的男孩子大排长龙,胖子算是硬挤进去的一个,他仗的是里面中 最有钱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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